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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联络线与川二线宣城联络站交叉段改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第二次公示)

2026.05.22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委托安徽清洛安环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江南联络线与川二线宣城联络站交叉段改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已基本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开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江南联络线与川二线宣城联络站交叉段改线工程

建设单位: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宣城市天湖街道

项目概况:迁改起点位于宣城市天湖街道安徽省天然气宣城首站西侧约125m,在拟建川气东送二线管道东侧与其并行向西南敷设,管道敷设至扩建宣城联络站南侧后转向西北,在规划建设枣宜线管道南侧,与其并行向西北敷设,与已建江南联络线天然气管道连接。迁改前,管道长度328米;迁改后,管道长度约470米,迁改后管道设计压力为6.3MPa,规格610×11.9mm直缝埋弧焊钢管。

二、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大气环境: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来自开挖、运输、土石方堆放产生的扬尘、管线焊接及防腐废气、管线接头带压封堵排放废气、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以及原废弃管道排放废气等。

本次工程运营后,不新增废气。

地表水环境:管道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作业中产生的泥浆水、生活污水、管道安装完毕清管试压时排放的废水。

本次工程运营后,不新增废水。

声环境:本次工程管道线路施工由专业队伍采用机械化方式完成,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

本次工程运营后,不新增噪声源。

固体废物: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管线施工过程中管沟开挖、临时施工堆土等过程产生的施工废料,坑塘开挖过程产生的泥浆等。

本次工程运营后,不新增固体废物。

地下水环境:营运期不会造成地下水污染,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生态环境: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影响的特点是:影响线路呈带状分布,对生态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评价区生态系统是可以逐渐恢复的。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废气施工期产生扬尘通过洒水降尘,扬尘污染防治应做到“六个百分之百”。焊接、防腐废气均为无组织排放;放空、置换废气依托新桥末站设置的1根10m高放空管进行排放。施工期的影响是局部的、短期的,随着工程施工结束而消失,但仍需做好抑尘工作。

施工期废水管道穿越坑塘施工设置废水沉淀池,施工产生的泥浆废水经混凝沉淀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标准限值后用于洒水抑尘、周边绿化;试压废水经沉淀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后排入周边农灌渠用于周边农田灌溉;施工人员租用当地居民房作为临时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同时在施工现场设置移动式旱厕,定期清运至周边民房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中处理。

施工期噪声本次工程施工周期较短,工程施工过程中针对声环境敏感点情况,采取声源减振降噪、优化施工机械平面布置位置、施工场界设置临时声屏障和围挡等措施,可有效减小工程施工噪声影响范围和程度,使受施工噪声影响的敏感点声环境质量达标。

施工期固体废物:本次工程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产生的废泥浆外运综合利用;施工废料回收集中处置。

环境风险:本次输气管道敷设结束后,必须沿敷管位置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附燃气公司的联系电话和报警电话。输气管道配置管道检漏和抢修设备;严格控制天然气的气质,定期清管,排除管内的积水和污物;定期进行管道壁厚的测量,对严重管壁减薄的管段,及时维修更换,避免爆管事故发生;每半年检查一次管道安全保护系统;在道路等穿越点要设置明显标志;加大巡线频率,提高巡线的有效性。本次新建管道纳入江南联络线统一管理,纳入江南联络线原监控与数据采集系统(SCADA系统);江南联络线全线已设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配置进行技术管理和设备管理等,本次改建段建成后的运行管理全部纳入全线管理中。

生态环境:根据本项目的特点、施工方式、工程进度安排和污染源类型分析,其对生态环境影响的特点是:影响线路呈带状分布,对生态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评价区生态系统是可以逐渐恢复的。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江南联络线与川二线宣城联络站交叉段改线工程为天然气管网建设项目,属于天然气管网互联互通工程,有利于提高能源普遍服务水平等。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规划,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则同意工程线路方案。

本项目施工期将对管道沿线声环境、大气环境和地表水环境等产生不利影响,工程建设不利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工程施工压占土地及破坏植被等,但随着工程施工的结束,各种不利影响都将终止或得到恢复。项目实施后,在正常工况下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在切实采取相应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环境风险可以接受。因此,建设单位在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论证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https://share.weiyun.com/j5zs4Cil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承担环评的单位进行联系。

建设单位: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956938259

联系人:陶经理

邮箱:1437640972@qq.com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滨湖云谷路与贵州路交口西南角皖能智能管控中心

环评单位:安徽清洛安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7755138072

联系人:张工

邮箱:258526773@qq.com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南城创谷创业园509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者相关公众;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s://share.weiyun.com/j5zs4Ci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告时间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其他便利的形式提交书面意见。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公众对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满意程度;

(2)公众认为区域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3)公众对项目建设施工中关注的环境问题;

(4)公众对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可能受到的环境影响是否能接受;

(5)公众是否赞同该项目建设;

(6)公众对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内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参与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