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标准及服务承诺
1、产品质量:在气源供应正常情况下,天然气民用灶前压力不低于2000Pa。工业、商业供气压力:按正常生产,满足工艺压力要求。天然气热值标准:大于8000大卡/m3。
2、申请受理:
非居民用户受理申请:0.5个工作日,根据项目类型指定专人任该项目经理负责,现场提供免费技术咨询和安装意见,全程负责。
接入装表:0.5个工作日,用户只需说明用气时间,我司根据时间要求倒排工程工期,满足用户获得用气时间。
3、首问责任制:实行“谁接待(听),谁负责”热情接待(听),礼貌用语。不得推诿,能答复的现场答复,不能答复的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答复用户。
4、停气预告:因燃气工程施工、设施检修等原因,需要降压或者暂停供气的,应当提前四十八小时通知燃气用户并公告;因不可抗力或者供气设施抢修等紧急情况,需要降压或者暂停供气的,将及时通知燃气用户,同时向燃气管理部门报告。引起停止供气的原因消除后,将尽快恢复供气,并在恢复供气之前及时通知燃气用户。恢复供气为八时至二十时之间进行。
5、安全检查:为居民用户提供每年二次的入户安全检查,为工商业用户提供每半年一次的入户安检,并对用户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
6、24小时抢险电话、服务热线电话:开通24小时报修电话,原则上24小时内维修,特殊情况随报随修。
天然气设施出现突发性故障,接到通知后维修人员必须尽快赶到现场进行抢修(市区内不得超过0.5小时,城区外1个小时内)。
服务电话:0555-3860008(白天)
抢修电话:0555-5333312(24小时)
投诉电话:0555-3860001